B3100GQAQ(2004)293 QG205203-2004 上 海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汽 车 齿 轮 总 厂 企 业 标 准 Q G 205203-2004 生产 件 批 准 管 理 办 法 2004-04-07发布 2004-04-15实施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 发 布 QG II 本标准依据QG000101《管理标准编写规则》、及QG500001《质量手册》和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 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是资料性附录;附录 B - R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标准化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设计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龙
1 √ G F04-09 陈龙 04
20 方伟荣 04
25 宣向阳 04
01 王惠忠 04
07 制 定 修 订 确 认 更 改 通 知 书 编 号 编 制 或更改 日 期 校 核 日 期 审 定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编 制 方 式 上 海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汽 车 齿 轮 总 厂 企 业 标准履 历 Q G 205203-2004 前 言 Q G 205203-2004 2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下称总厂)涉及生产件批准的管理,包括向顾客提交生产件批准和要求供应商提交生产件批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