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筑法概述 第 1 页 共 7 页 第一章 建筑法概述 第一节 建筑与建筑业 一、建筑的概念 “建筑”一词具有多种词义,主要是以下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物理意义上的;一是社会意义上的。从物理意义上看,其静的一面主要是指建筑物的造型和技术特征等外表形象,其动的一面则主要是指建筑物的营造过程。从社会意义上来看,“建筑”一词具有相当丰富的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含义。作为物质财富的建筑物和一般的物质资料比起来,具有强烈的社会属性。通过建筑物的围护和隔绝的物理作用.人们在阻挡大自然的风霜雨雪.阻隔自然空间的同时.也相应地隔绝他人的干扰,按自己的意愿人为地构造自己可以支配的一定空间.同时为了便利生产和生活,还常常在其内部安装各种设掩, 使建筑物成为人们从事各种各样的社会化的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场所,发挥其社会功能.,这些都是建筑物本身的构成要素。①因此,从一定角度来说,建筑物是作为社会化生存的人类的一种必需物。 与此相关的“建设”一词,最早见于《墨子‘尚书同)里的“建设国都”一语,有建立、设置的含义。汉代以后,“建没”一词,也常指兴建营造。到当代,建设已有两种含义:一为创建新事业;一为增加新设施。“建筑”与“建设”一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建设”可以从项目投资立项开始.直到项目竣工使用,发挥效益。而“建筑”则是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即建设营造阶段。 二、建筑业的概念 (一) 建筑业及其地位 建筑业,是指从事一定的固定资产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物质生产部门。按照国际上一般行业的划分标准,建筑业的范围包括:各种生产性和消费性的房屋及构筑物的营造;新建或改建企业的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拆除与修理作业;与建设对象有关的工程地质勘察及设计等。我国建筑法〉所讲的建筑业,是指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及安装活动”的行业。建筑业为人们提供住宅、厂房、仓库、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店、体育场等各类生产生活活动的必需场所,创造人们生产生活必备的基础条件,同时对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拉动力,能够带动有关产业的增长。建筑业也因此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与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共同构成国民经济的五大物质生产部门。 (二) 我闺建筑业的发展状况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筑业提供更多的 xi~ll,、商业、文教、旅游等各行业所需的各类房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