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6 页幼儿园准入制度1、幼儿园(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以及影响采光的范围内设置幼儿园(班),并创设绿化、美化、儿童化的活动环境
2、幼儿园(班)应独立设置,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幼儿园(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4、班班有活动室
活动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使用面积不少于人均 3 平方米
5、有与幼儿园(班)规模相适应的室外活动场地,其中共用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生均 3 平方米,绿化面积不少于生均 1 平方米,同时应配备必要的大型玩具和体育活动设施
6、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橱、茶杯箱、毛巾架,有保证幼儿游戏和教育活动的玩具(人均不少于 3 件)和图书(人均不少于 5 本),有必备的教具(积木、积塑和自制玩具)和教育设备(班班有三机一幕、风琴或钢琴等)
以及保证幼儿教育和生活所必需的其他设备和用品
7、有值班室、晨检室、保健室(橱)、教师办公室、教师厕所等服务用房;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消毒柜;有配套的室内多功能活动室
第 2 页共 6 页8、幼儿园(班)应当配备园长、教师、保健人员、保育人员和后勤人员
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全日制幼儿园 1:630 人,中班 3040人
19、幼儿园原则上按年龄分班,混合班按年龄分组
严禁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作为招生、编班的条件
不得与小学生复式编班
21、幼儿园(班)要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22、幼儿园(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或负责人在主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领导幼儿园(班)的工作
重大事项由教职工大会民主决议
幼儿园应为幼儿的发展提供安定的环境,保证园长和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或辞退园长和教师
23、幼儿园应遵循《幼儿园教育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