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根据《
2018 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2018〕
发〔2018〕
号)文件要求,结合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纪委的安排部署,对照总公司及分公司实施办法具体落实措施,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整治生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目标要求通过集中整治、日常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确保全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党内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净化和修复,促进全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三、整治重点紧盯“十种表现”1
调查研究方面
整治调研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服务群众方面
整治“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
项目建设方面
整治一些地方注重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行为
召开会议方面
整治层层重复开会,用会议落实会议
改进文风方面
整治写材料、写文件机械照抄,脱离实际,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
责任担当方面
整治一些干部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把责任往上推等不担当行为
工作实效方面
整治一些单位或部门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搞“材料出政绩”
履行职责方面
整治一些领导干部将责任下移,“履责”变“推责”
对待问题方面
整治一些干部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态度漠然
贯彻落实方面
整治一些干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说一套做一套、台上台下两个样
严查“四种行为”(一)严查“不作为”9 种表现1
处置矛盾回避问题、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