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与 规 范 全 国 老 年 养 护 院 的 建 设 , 提 高 工 程 项 目 决 策 和 建 设 管 理水 平 , 充 分 发 挥 投 资 效 益 , 推 进 我 国 养 老 服 务 事 业 的 发 展 , 制 定 本 建 设 标 准
第 二 条 本 建 设 标 准 是 为 老 年 养 护 院 建 设 项 目 决 策 服 务 和 合 理 确 定 建 设 水 平 的全 国 统 一 标 准 , 是 编 制 、评估和 审批老 年 养 护 院 项 目 建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也是 有关部门审查工 程 初步设 计和 督促检查建 设 全 过程 的 重要依据
第 三条 本 建 设 标 准 适用于老 年 养 护 院 的 新建 、改建 和 扩建 工 程
本 建设 标 准 所指老 年 养 护 院 是 指为 失能老 年 人提 供生活照料、健康护 理 、康复娱乐、社会工 作等服 务 的 专业 照料机构
老 年 护 理 院 、老 年 公寓、农村敬 老 院 、社会福 利 院 、光 荣 院 、荣 誉 军 人康复医 院等机构相 关设 施 建 设 可参 照本 建 设 标 准 相 关规 定 执 行
第 四 条 老 年 养 护 院 建 设 必 须 遵 循 国 家 经 济 建 设 的 方 针 政 策 , 符 合 相 关法 律 、法 规 , 从 我 国 国 情 出 发 , 立 足 当 前 , 兼 顾 发 展 , 因 地 制 宜 , 合 理 确 定 建 设水 平
第 五 条 老 年 养 护 院 建 设 应 充 分 体 现 失能老 年 人专业 照料机构的 特 色 , 坚 持 以人为 本 , 满 足 失能老 年 人生活照料、保 健康复、精 神 慰 藉 、临 终 关怀 等方 面 的 基本 需 求 , 按 照科 学 性、合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