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优化专案小组管理暂行规定 一、 目的 为贯彻落实公司《99年管理要点》,围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而持续开展流程优化工作,使流程不断趋向合理并达到整体最优,同时激励业务骨干参与流程优化并在优化活动中不断发现和培养干部,特制定本规定对流程优化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针对跨系统或系统内跨部门的流程专案问题而成立的流程优化专案小组的管理
三、专案立项 3
1 专案的提出 1) 业务重整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与其它流程的接口问题可作专案提出,勿需评议
2) 流程总监指令的流程中接口问题的专案优化任务,勿需评议
3) 部门各级人员对工作中遇到的、自身难以解决的流程中接口问题应作专案提出
4) 流程审计中发现的、部门难以解决的流程中接口问题应作专案提出; 5) 非跨系统、跨部门的流程问题一般不作为专案提出,可以通过成立QCC小组对流程进行优化
2 评议 提出专案立项须填写“专案立项申请表”向各流程优化管理处申请立项
流程优化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对跨部门专案问题作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议
流程优化管理部受理并组织相关系统对跨系统专案问题作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议,流程优化管理处协助
3 批准 跨系统专案立项经相关系统流程总监(或系统主管)会签后由流程优化管理部总监批准;系统内跨部门专案立项由流程总监(或系统主管)批准
四、组建专案小组 4
1 专案小组分类: 1) 跨系统专案小组(以下简称跨系统小组):解决跨系统的专案问题; 2) 跨部门专案小组(以下简称跨部门小组):解决本系统内跨部门的专案问题
2 专案小组组建 4
1 流程优化管理部协调组建跨系统小组; 流程优化管理处组建跨部门小组
2 组长人选可以通过自荐、流程优化管理机构推荐、相关领导指定或推荐等方式产生,一般由业务部门主管担任;组员由相关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主管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