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BOT、BOO 和BOOT 项目融资模式对比 自 然 资 源 开 发 和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这 类 投 资 数 额 大 , 建 设 周期 长 、 风 险 大 , 单 靠 项 目 主 办 人 的 力 量 无 法 筹 集 如 此 大 规 模的 资 金 , 项 目 主 办 人 也 无 力 承 担 项 目 失 败 的 风 险 , 且 传 统 的融 资 方 式 也 满 足 不 了 上 述 项 目 的 需 要 ,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人 们创 造 出 项 目 融 资 这 一 方 式 。 无 追 索 权 项 目 融 资 和 有 限 追 索 权项 目 融 资 作 为 项 目 融 资 的 两 种 基 本 类 型 在 实 践 中 不 断 被 发展 和 完 善 , 比 较 成 熟 的 模 式 是 BOT 结 构 。 BOT有 三 种 具 体形 式 : BOT、 BOO、 B00T, 除 此 之 外 , 它 还 有 一 些 变 通 形式 。 BOT(Bu ild—Operate—Transfer)即 建 设 —经营—移交, 该模 式 是 政府将一 个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特许权 授予承 包商 ,承 包商 在 特许期 内 负 责 项 目 设 计 、 融 资 、 建 设 和 运 营, 并 回收 成 本 、 偿 还 债 务 、 赚 取 利 润 , 特许期 结 束 后 将项 目 所 有 权移交政府。 实 质 上 , BOT 融 资 方 式 在 我 国 称 为 “特许权 融 资方 式 ”, 其 涵 义 是 指 国 家 或 者 地 方 政府部 门 通 过 特许权 协 议 ,授予签 约 方 承 担 公 共 性 基 础 设 施 ( 基 础 产 业 ) 项 目 的 融 资 、建 造 、 经营和 维 护 。 在 协 议 规 定 的 特许期 限 内 , 项 目 公 司 拥有 投 资 建 造 设 施 的 所 有 权 , 允 许向 设 施 使 用 者 收 取 适 当 的 费用 , 由 此 回 收 项 目 投 资 、 经营和 维 护 成 本 并 获 得 合 理 的 回 报 。特许期 满 后 , 项 目 公 司 将设 施 无 偿 地 移交给 签 约 方 的 政府部2 门 。 BOO(Build-Ow n-Operate)即 建 设 —拥 有 —经 营 , 该模 式 是 一 种 正 在 推 行 中 的 全 新 的 市 场 化 运 行 模 式 , 即 由 企 业投 资 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