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工作报告(五篇)(篇一)按照天府目督[**]57 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涉及我局的“饮水安全工程”民生实事相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为落实《**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年修订本),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赵韩军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完成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灾后重建项目**县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属“4.20”灾后重建项目,该项目主要实施 10 个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包括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界标,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界标,保护区内生态修复、宣传,保护区内、进场道路及周边的环境整治工程等(含饮用水源地监测系统)。该项目于**年 4 月进场施工,实施过程中,我局加强现场监管,加强协调,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推进建设进度,至**年 4 月,按时间节点完成了建设任务,并分别于**年 7 月通过设备验收,**年12 月通过土建竣工验收。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县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监测能力,有效保障了全县群众饮水安全。三、严格饮用水源地监管及执法检查(一)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违反规定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二)强化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每月一次的环境监察工作,不定期突击检查,同时,我局结合每年开展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合水务、卫生等相关部门对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集中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打击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并要求整改。截止目前,我局依法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一家养殖家禽的农户实施了搬迁,有效防治养殖污染对饮用水源造成的影响,未发生任何饮用水安全问题。(三)强化应急管理。为了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源安全应急工作,代县政府草拟并由县政府下发了《**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我局也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编制了《**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水源安全问题制定了全面的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我局将按照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实施。四、强化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为及时掌握饮用水源地水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