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03 月30 日发布 2018 年03 月30 日实施 CNAS-R01 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Rules for the Use of Accreditation Symbols and Reference to Accreditation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R01:2018 第1 页 共18 页 2018 年03 月30 日发布 2018 年03 月30 日实施 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1 目的与范围 1
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为保证CNAS 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与认可证书的正确使用,防止误用或滥用标识和认可证书,以及错误声明认可状态,维护 CNAS 的信誉,特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适用于 CNAS 对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使用 CNAS 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认可证书及声明认可状态的要求
注:本规则中合格评定机构指获得 CNAS 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及相关机构、检验机构和其他评估/核查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未注明日期,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1 GB/T27011《合格评定 认可机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 ISO/IEC 17011) 2
2 GB/T27000《合格评定 术语和总则》(等同采用 ISO/IEC 17000) 2
3 IAF ML 2《IAF-MLA 国际互认标志使用通则》 2
4 ILAC-R7《ILAC-MRA 国际互认标志使用规则》 2
5 LAC-P8《获准认可的实验室、检验机构使用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的补充要求和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则引用 GB/T27000(等同采用 ISO/IEC17000)和 GB/T2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