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03 月30 日发布 2018 年03 月30 日实施 CNAS-R01 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Rules for the Use of Accreditation Symbols and Reference to Accreditation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R01:2018 第1 页 共18 页 2018 年03 月30 日发布 2018 年03 月30 日实施 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1 目的与范围 1.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为保证CNAS 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与认可证书的正确使用,防止误用或滥用标识和认可证书,以及错误声明认可状态,维护 CNAS 的信誉,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 CNAS 对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使用 CNAS 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认可证书及声明认可状态的要求。 注:本规则中合格评定机构指获得 CNAS 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及相关机构、检验机构和其他评估/核查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未注明日期,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2.1 GB/T27011《合格评定 认可机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 ISO/IEC 17011) 2.2 GB/T27000《合格评定 术语和总则》(等同采用 ISO/IEC 17000) 2.3 IAF ML 2《IAF-MLA 国际互认标志使用通则》 2.4 ILAC-R7《ILAC-MRA 国际互认标志使用规则》 2.5 LAC-P8《获准认可的实验室、检验机构使用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的补充要求和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则引用 GB/T27000(等同采用 ISO/IEC17000)和 GB/T27011(等同采用ISO/IEC17011)中的有关术语并采用下列定义: 3.1 CNAS 徽标:代表 CNAS 机构的特定图形,CNAS 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3.2 认可注册号:CNAS 授予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特定英文字母和数字组合。 3.3 CNAS 认可标识:CNAS 授予的、供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使用的,表示其特定认可资格的图形,通常由 CNAS 徽标和标明认可制度的文字、注册号组成,具体式样见本文件附录 1 和附录 2。 CNAS-R01:2018 第2 页 共18 页 2018 年03 月30 日发布 2018 年03 月30 日实施 3.4 国际互认标志:国际认可论坛(IAF)或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拥有所有权,证明相关国家或经济体的认可机构所实施的认可制度已正式签署了多边互认协议的图形;简称IAF-MLA 或ILAC-MRA 标志。 3.5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