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证流程 初次认可 1
1 意向申请 申请人可以用任何方式向CNAS 秘书处表示认可意向,如来访、电话、传真以及其他电子通讯方式
CNAS 秘书处应向申请人提供最新版本的认可规则和其他有关文件
2 正式申请 1
1 申请人应按 CNAS 秘书处的要求提供申请资料,并交纳申请费用
2 CNAS 秘书处审查申请人正式提交的申请资料,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齐全、填写清楚、正确,对CNAS 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正式运行超过 6 个月,且进行了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活 动运作处于稳定运行状态,聘用的工作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则可予以正式受理,并在3 个月内安排现场评审(申请人造成延误除外);否则,应进一步了解情况,需要时,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可进行初访(费用由申请人负担),以 CNAS-GL01:2006 第 6 页 共 13 页 2006 年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07 月 01 实施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在 3 个月内接受评审的条 件
如申请人不 能 在 3 个月内接受评审,则应暂 缓 正式受理申请
3 在资料审查、走 访过程中 CNAS 秘书处应将 所 发现的与 认可条 件不 符合之 处通知 申请人,不 做 咨询
4 当 申请人申请进行检 测 、校 准 或 其他能 力 的认可,必 须 提供参 加 了至 少 一项 适 宜 的能 力 验证计 划 、比 对计 划 或 测 量审核 的证明
只 有在申请人证明 参 加 了能 力 验证活动且表现满 意,CNAS 方予以受理
3 评审准 备 1
1 CNAS 秘书处以公 正性 和非 歧 视 性 的原 则指 定评审组 ,并征得申请人同意,如申请人基于公 正性理由对评审组 的任何成员表示拒 绝 时,秘书处经 核 实后应给 予调 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