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 设计技术规定 D C systen technical code for designing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a nd substation DL/T5044-95 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华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施行日期:1995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 标准》两项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电技[1995]506号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各有关单位: 《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标准》等两项电力行业标准,经审查通过,批准 为推荐性标准,现予发布
编号、名称如下: DL/T5043-95,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标准
DL/T5044-95,火力发电厂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以上标准自1995年12月上日起实施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并抄送部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 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一九九五年八月十一日 1 总 则 1
1 为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搞好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的设计(以下 简称直流设计),总结建国以来直流设计建设和运行经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 特制定本规定
2 直流设计应贯彻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力求简单并便于安装、运 行维护的要求
直流设计宜积极采用经过审定的标准设计和典型设计
3 本规定适用于单机容量50~600MW的火力发电厂和220~500kV变电所新 建工程采用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和镉镍碱性蓄电池作为直流电源的直流设 计
4 直流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直流电源系统 2
1 发电厂、变电所应装设蓄电池组向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以及直流事故照明负 荷供电
蓄电池组正常应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