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2005] Fe 编号: 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其分批合同为长期供货合同)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总合同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按甲方对产品的实际需要,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价款等见下表(下表未能尽列的,可以另行附表,见附件 )。 产品名称 品牌 商标 规格型号 生 产 厂 家 计量 单位 单 价 (人民币)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 、 合同价款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甲方按实际需要向乙方购买产品。 本合同价格为乙方标准定价下调 %。当甲方需要合同范围外的乙方其他产品时,乙方向甲方供货的价格须下调不少于前述下调比例,甲方也可向其他产品供应商订购。 (2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按照实际需要与乙方在本合同基础上分别签订分批长期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分批合同)。在分批合同中,具体的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为准。 (3 )本合同或分批合同签订后,甲方任一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发出之前,如同类产品市场价降幅≥5 %或当乙方给第三方的售价低于中标价5 %以上,或同类产品市场价升幅≥1 0 %时,甲乙双方应协商相应调整未供部分货物的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供货商。书面供货通知书发出后市场价格变动的,该批产品的价格保持不变。 (4 )对于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若合同有效期到,但甲方已使用乙方材料的工程(栋号)仍未完工,乙方应按原合同价格继续供货至该工程(栋号)完工。 2 、本合同签订或分批合同签订后,甲方任一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发之前,甲方可根据本条第 1 款的定价原则将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更换为甲方所需要的乙方其他产品或乙方已更新换代的产品。甲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招标或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但在进行同类产品的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 3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运输、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税金、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本合同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 4 、结算方法: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签证为准, 按实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