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目录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选址、总体布局与厂房设计 6 工作场所基本卫生要求 7 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 8应急救援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 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基础上修订的,本标准除个别语句明确表示为参照条款外均为强制性条款。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Z 1-2002已于2010年8月1日起被 GBZ1-2010代替实施。 本标准与 GBZ 1-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a)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新增加了对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的卫生设计及职业病危 害评价、建设项目施工期持续数年或施工规模较大、因特殊原因需要的临时性工业企业设计, 以及工业园区总体布局等的规定; b)增加及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c)增加了工业企业卫生设计常用术语及定义; d)调整了部分 章 节 编 排 顺 序 及逻 辑 关 系 ; e)增加了建设项目可 行 性论 证 阶 段 、初 步 设计阶 段 及竣 工验 收 阶 段 的职业卫生要求以及职业卫生 专 篇 编 制、职业卫生管 理 组织机 构 和人员 编 制要求等内 容 ; f)增加了在无 法避 开 自然 疫 源 地 ,或毗 邻 气 体输 送 管 道 ,或工业污 染 区进 行 工业企业选址时的职业卫生要求。 g)增加了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预 防控 制的卫生设计原则; h)增加了工作场所防尘 、防毒 的具 体卫生设计要求: —— 增加了除尘 、排 毒 和空 气 调节 设计的卫生学 要求; —— 细 化 了事故 排 风 的卫生学 设计; —— 增加了毒 物 自动 报 警 和检 测 报 警 装 置 的设计要求; —— 增加了系 统 式 局部送 风 时工作地 点 的温 度 和平 均风 速 的规定。 i)适当 调整了防暑 、防寒 的卫生学 设计要求: —— 空 气 调节 厂房内 不 同 湿 度 下的温 度 要求; —— 冬季工作地点的采暖温度和辅助用室的采暖温度。 j)调整了防非电离辐射的卫生学设计要求: —— 增加了大型极低频电磁场发射源选址、极低频电磁场发射源和电力设备选择以及新建电力 设施的卫生学要求; —— 调整了工频电磁场设备安装地址与居住区等区域距离的卫生学要求; —— 增加了居住区等区域磁通量密度最高容许接触水平; —— 增加了高电磁辐射作业劳动定员设计的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