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成品抽样检验规范 1
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范围:适用本公司IQC 进料检验、OQC 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职责: a) IQC、OQC 负责执行本规定 b) 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4
程序: A.来料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 规定: MAJOR:0
65(性能);MINOR:2
5(外观)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抽样时尽量选取包装破损、变形严重或目视有问题的包装箱内取样) 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 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特殊情况生产、技术、品质协商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 规定: 信息采集盒 MAJOR:0
65(性能);MINOR:2
5(外观) 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 一般以生产一个订单量作为一个批次,每次抽检的数量≥抽样计划
①新开发的机型或新开发的供应商提供物料时,由生产经理及品质主管决定加严抽检或全检; ②当日产量 ≤50pcs时,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日产量的一半
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IQ C 检验流程 供应商来料 仓库通 知检验 IQ C 检验 判定 仓库点收 O K 入仓 N G 填写来料不良报表(开来料异常单) 主管确认 特采 拒收 挑选 仓库点收 不良品 退给供应商 仓库点收 入仓 注: 特采时,需两个或以上部门协商决定(生产、技术、品质)
O K 附件三 附件四 来料检验表单 供应商 物料名称 到货日期 到货数量 检验数量 检验日期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