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 股东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KTV 事务
全体股东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股东亲自签名后生效
各股东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企业概况 第五条 经营场所名称: 第六条 场所地址: 第七条 经营范围: 第八条 经营期限为 年,自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 执行董事 为法定代表人,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 股东及出资额 第十条 企业由 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第十一条 各股东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
合同签订后 日内需按规定付清
以上金额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付该项目总投资 %的赔偿金
第十二条 合伙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股东的权利 1、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获得红利;项目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际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2、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股东、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3、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4、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5、对项目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十五条 股东的义务 1、遵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