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本指引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引 导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加 强 内 部 控 制 , 促 进 合 法 合 规 、诚信经营,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推动私 募 基 金 行业规 范发展, 根据《证券投资基 金 法 》、《私 募 投资基 金 监督管 理 暂行办法 》、《私 募 投资基 金 管 理 人 登记和基 金 备案办法 (试行)》, 制定本指引 。 第 二条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内 部 控 制 是指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为 防范和化解风险, 保证各项业务的合 法 合 规 运作, 实现经营目标, 在充分考虑内 外部 环境的基 础上, 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 行识别、评价和管 理 的制 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 制 措施。 第 三条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应当按照本指引 的要求, 结合 自身的具体情况, 建立健全内 部 控 制 机 制 , 明 确 内 部 控 制 职 责 ,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措施, 强 化内 部 控 制 保障 , 持 续 开展内 部 控 制 评价和监督。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最 高权 力机 构 对建立内 部 控 制 制 度和维 持 其 有 效 性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经营层 对内 部 控 制 制 度的有 效 执 行承 担 责 任 。 第 二章 目标和原 则 第 四 条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内 部 控 制 总 体目标是: (一 )保证遵 守 私 募 基 金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自律 规 则 。 (二)防范经营风险, 确 保经营业务的稳 健运行。 (三)保障 私 募 基 金 财 产 的安全 、完 整 。 (四 )确 保私 募 基 金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财 务和其 他 信息 真 实、准 确 、完 整 、及 时 。 第 五 条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内 部 控 制 应当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一 )全 面 性 原 则 。内 部 控 制 应当覆 盖 包 括 各项业务、各个 部 门 和各级 人 员 , 并 涵盖 资金 募 集 、投资研 究 、投资运作、运营保障 和信息 披 露 等 主 要环节 。 (二)相 互 制 约 原 则 。组织结构 应当权 责 分明 、相 互 制 约 。 (三)执 行有 效 原 则 。通 过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