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 56 种行政处罚案由及处罚依据汇总第一种违法情形: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1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1
2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1
3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1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1《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第二种违法情形: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1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1
2 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1
3 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1
4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1
5 经营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1
6 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1《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3
1《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