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保障制度 为了保障残疾儿童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按照国家教委和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针对重新镇石坪小学实情,特拟订学校“三残”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
1、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因特殊原因(如丧失学习能力等)未能按时入学的,要依法办理缓入学或免入学的手段
2、所辖区内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分别达到 95%以上
3、辖区内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适龄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分别达到 95%左右
4、根据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家长的申请,学校可放宽(推迟)其入学年龄
5、任何教师不得歧视三类儿童、少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三类儿童、少年
6、教师在关心、爱护所有学生的同时,要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赋予更多的爱心,要让这类儿童、少年对教师产生亲近感
7、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家长)必须依法按时送子女入学,不得以任何不实的理由不让孩子上学
8、学校要与重新镇党委政府、石牛、丰岩、小坡村委会负责人加强联系,作好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动员工作,保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的权利
9、学校要向社会加大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重视这部分孩子的入学问题
10、学校教导处要负责这部分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插班、学籍管理等系列工作,要让学生家长无后顾之忧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保障措施 一、 明确政府责任,扩大特殊教育资源 政府为主导保护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实现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
但在现实中仍能看到,大量残疾儿童失学、辍学
要明确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残疾儿童教育中的义务,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法律的授权,建立相关的教育、保护制度,为残疾儿童享有受教育权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教育均 衡 发 展 既 是教育公 平 的重要内 容 ,又是和 谐 社会的基 本 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