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电迁改管理办法 长昆项目工程【2010】8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铁十一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三电”迁改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和及沪昆湖南公司文件的要求,结合沪昆客运专线(湖南段)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电”迁改范围包括:修建客运专线引起的电力线路迁改;通信、信号、有线广播、电视线路的迁改及有关设施的电磁防护(含邮电系统的通信机、线设备);无线设备的电磁防护改造;油、气管道、油库等设施的电磁防护;以及上述迁改所引起的相关改造和为保证施工工期而发生的上述设施的临时过渡迁改。 第三条 “三电”迁改是沪昆客运专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产权单位多,协调难度大,施工环境复杂,以及部分迁改比较隐蔽的特点。要求迁改位置调查准确、数 量 调查清 楚 ,迁改方案 可 行,施工及时。 第四 条 各 分部、项目部应 主 动 与 监 理、建设单位和各 有关部门 密 切 配 合沟 通,相互 支 持 ,在 职 责 范围内 做 好 “三电”迁改的各 项工作 。高 度重视“三电”迁改工作 ,严 格 执 行《 施工总承 包 2 合同协议书》和投标时的各项承诺,主动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按时优质完成“三电”迁改工程。 第二章 实 施 第五条分部、各分部、项目部应与涉及迁改的产权单位加强联系。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实施组织进度安排并参考总体进度要求,向沪昆湖南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三电”迁改实施性施工组织及迁改进度计划,计划以不影响主体工程施工为原则。 第六条 各分部、项目部对现场的每个迁改工点的现状、迁改方案、数量、有关数据等进行详细的记录。每处“三电”迁改均应根据铁路和电力部门现行有关规范及迁改原则编制技术方案,并上报指挥部确认,对较为复杂的工点及迁改费用超概算时应报沪昆湖南公司。 第七条 及时提供“三电”迁改所需的有关资料( 线路位置、征地范围、准确里程、标高、动迁方案、工期 等),确保 一 次 迁改到 位。 第八 条 做 好 有关资料的收 集 和整 理工作 ,各类 原始 资料是 开展 “三电”迁改的依 据和基 础 ,如 : 会 议纪 要、合同、协议、调查 资料和通 知 等。资料应设 专 人 负 责 管 理,为保 证 原始 资料的完整 和严 谨 ,相 关人 员 应签 字 确认。 第九 条 沪昆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