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对行政许可制度思行政许可制度究竟是什么?___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学界对行政许可制度讨论的焦点大都停留在行政许可的表层,只作表象上的理解与诠释而难以深化?是否有必要在法理学的层面上考察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制度的逻辑起点在哪里?构成行政许可制度的本质内涵与法理基础究竟是什么?把理论法学的讨论方法和讨论成果引入行政许可领域是否可以得出更接近本质的答案?作为法学讨论的两个重要分支-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之间存在着无法割裂的内在联系,它们互相作用,互相支撑。假如两者都在各自的空间内单独进行,不进行或很少进行交叉与融合,尤其是应用法学讨论不与理论法学的讨论相结合,这样的一种讨论方法对于发现和认识法学的本质规律不利,对于法现象所体现的法的本源、它的深层次所体现的事物的本质的认识,也都极易产生误导或流于片面,导致讨论结论发生偏差。本文试图以权利、权力及其关系为起点做一个较为深化的考察与分析,以期就上述种种作出更接近行政许可制度应有之义的解答。一、行政许可制度之逻辑起点一个有序的、进展的社会应该既保护所有成员的每一个合乎理性的权利要求,同时又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共同赖以实现自己权利要求的秩序。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社会个体(在行政法领域即为行政相对人,下同)的自我利益需求的特定性与自我指向性,必定使社会个体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往往更多地只是从自身利益实现的角度出发,忽略对实现自我利益追求所必须依赖的、据以协调每个社会成员利益关系的社会秩序的维护,或者甚至当个体利益的实现受到秩序的制约和限制时,置社会共同利益与社___有成员共同确认的秩序于不顾,表现出一种无制约和恣意妄为,这是理性社___不容的。社会个体成员共同利益的代表-国家机关-必定以一种强力的形式出面,强行干预该第 1 页共 1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权利的实现。可见,权利主体对个体利益追求的价值指向与权力保护社会共同利益的价值走向不完全相吻合的现实使得权利和权力的冲突不可避开。权利与权力冲突的原因源自于各自相对应的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差异。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反映出来的个别与一般、特别与普遍、个性与共性之间的差异正是引发它们之间产生冲突的前提。人类的需求是一切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人类的个体需求,产生个别的社会现象,人类共同的需求,则导致整体的社会现象。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类相袭繁衍,形成了两种鲜亮的特性,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