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预防职业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个部门
三、定义和术语3
1、职业病危害
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罹患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2、职业危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
指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 安全部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五、制度内容5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归档范围:5
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5
2、健康监护档案册
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4、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5、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
6、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7、丛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2、职业病诊断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5
1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5
2 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5
3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5
4 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5
5 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3、档案日常管理5
1 职业卫生健康档案须现成专人进行管理;5
2 档案资料一经取得须立即进行存档保管;5
3 档案资料须保存在适当地点,以免档案损坏;5
4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