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 0 0 7 -2 0 0 9 年)》的通知 沪府办发〔2 0 0 7 〕2 1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 0 0 7 -2 0 0 9 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五日 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 (2 0 0 7 -2 0 0 9 年) 住宅小区是市民生活的基本场所,是社区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落实和强化政府公共管理,提高市民居住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一)主要成效 1 、全面改革传统的房屋管理体制。实现房屋管理的政企分开,形成了市、区(县)房地局和房地办事处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出现了一大批投资主体多元、市场化运作的物业管理企业;以业主自我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模式逐步为广大业主所接受。 2 、初步建立物业管理的市场机制。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实行招投标制度;绝大多数住宅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合同约定,双向选择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菜单式”分等收费的物业服务方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逐步推广。 3 、基本构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制定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物业管理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4 、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构建了覆盖全市的房屋应急维修网络,组建了2 0 个区(县)房屋维修应急中心;到 2 0 0 6 年 1 2 月,共归集 3 1 0 亿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市、区(县)财政和业主“三个一点”筹集专项资金的原则,市财政已累计投入 1 3 .4 0 亿元资金,完成了6 0 0 0 余万平方米旧住房的综合整治、“平改坡”和成套率改造。 5 、推进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在加强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文明小区、平安小区的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参与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意识逐步增强,共创共建机制初步建立,成效逐步显现;街道、乡镇对住宅小区综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逐步将加强物业管理作为创建和谐小区的重要内容。 (二)存在问题 1 、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亟待理顺。相关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