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31/T 392-2007 工业旅游景点服务质量要求 2007—09—17发布 2007—12—01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ICS 03
30 A12 备案号:21227-2007 1 前 言 为了引导工业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提升工业旅游景点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上海工业旅游促进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汪剑明、鲍炳新、朱国建、寇云凤、林章林、蒋玮、谢学明、刘青 2 工业旅游景点服务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旅游景点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以及旅游设施、服务项目、人员、环境、安全、卫生、管理等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旅游景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T10001
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
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2 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3 术语和定义 3
1 工业旅游 以工业生产过程、工厂风貌、工人生活以及工业发展历史、发展成就、产业形态、企业文化等与工业相关联的内容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活动
2 工业旅游景点 具有观赏、体验、教育、休闲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开展工业旅游的活动场所,包括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工业展示区域、工业历史遗迹以及反映重大事件、体现工业技术成果的重大工程和项目
4 基本要求 4.1 遵守相关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