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区在建工程专职安全员 变更管理的通知 各 建 设 、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在建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防能力,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 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建 部《建 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 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 质[2008]91 号)精神,就加强我区在建 工程专职安全员变更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施工企业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应按照住建 部《建 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 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 质[2008]91 号)的要求,确定投标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并填写《建 设 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委派书》(附件一)。 二、建 设 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注明专职安全员。中标专职安全员在工程项目任职期内,所在企业不得任意变换其工作岗位。 三、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应按规定履 行 以 下 职 责 : ( 一 ) 负 责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生 产 日 常 检 查 并 做 好 检 查 记录 ; ( 二 ) 现 场 监 督 危 险 性 较 大 工 程 安 全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实 施情 况 ; ( 三 ) 对 作 业 人 员 违 规 违 章 行 为 有 权 予 以 纠 正 或 查 处 ; ( 四 ) 对 施 工 现 场 存 在 的 安 全 隐 患 有 权 责 令 立 即 整 改 ; ( 五 ) 对 于 发 现 的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 有 权 向 企 业 安 全 生 产管 理 机 构 报 告 ; ( 六 ) 依 法 报 告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情 况 ; ( 七 ) 企 业 明 确 的 其 他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责 。 四 、专 职 安 全 员 在 施 工 现 场 履 行 职 责 期间, 原则上不得变更。 但发 生 下 列情 形之一 的 , 可以 申请变更: 1.专 职 安 全 员 因病( 工 程 所在 地市级医院证明 ) 不能履 行 现 场 安 全 职 责 的 。 2.专 职 安 全 员 调离所在 企 业 或 辞职 , 并 经 原单 位 解 除用 工 合 同 的 。 3.因发 现 重 大 失 职 行 为 , 被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其 委托 的 建 筑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勒 令 不得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