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 成绩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2014-2015 学年校政字 14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是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学生学习、检查教学效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规范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课程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计算学分课程及教学环节,其中,新生研讨课、国防教育、经典历史著作阅读、实践教育类教学环节在执行本办法的同时,还应执行该教学环节所对应的专门管理办法。 第三条 学生应当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和学分获得情况一并计入学生成绩单,作为其毕业、取得学位、参评奖助学金、出国学习交流等事项的依据。未在指定时间内经本科教学管理系统选课的学生或课程累计缺课时数达到该门课程总时数的 1/3 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课程考核。 第四条 在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组织管理。学校教务处负责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的总体组织与质量监控。学院是课程考- 2 - 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 课程考核的组成及考核方式 第五条 课程考核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一般类别课程平时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比例为40%-70% , 期 末 考 核 成 绩 占 课 程 考 核 总 成 绩 的 比 例 为30%-60%。 实验类课程考核成绩各部分比例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 第六条 平时考核包括课程作业、课堂表现和期中考试三个环节。其中, (一)课程作业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参照《关于加强本科生课程作业管理暂行办法》(2013-2014 学年校办字 39 号)执行; (二)课堂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出勤率、课堂讨论和课堂演示的综合表现给出成绩; (三)期中考试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期末考核以期末考试的形式进行,一般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等方式,或上述方式相结合。其中,基础技能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的期末考试原则上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 第八条 笔试考试(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开闭卷考试相结合)时间一般以 2-3 小时为宜。口试所用考签的总数不得少于考试人数的 1/2,每张考签的容量和难易程度力求均衡。 - 3 -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