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中国防大学农业机械工业协会,简称中国农机工业协会,英文名称:CHINA ASSOCIATION OF AGRIOLTURAL MACHINERY MANUFACTURERS 缩写为:CAAMM
第二条 本协会由农业机械制造企业、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贸易公司、社会团体和区域性农业机械工业协会等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待业组织,是以农机制造企业为主体,不受隶属关系和所有制限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是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和维护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及协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待业及会员的合理愿望和要求,协助政府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全行业的改革与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同时受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科技部、农业部等国务院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社团和监督管理机关是民政部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 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农机制造待业的改革和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及职能部门制定执行农机待业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法律法规等重大决策提供预案和建议
(二) 对与农业机械制造待业发展有拳技术、经济政策和法规、规章的运行跟踪研究,及时向政府反映待业的意见和需要完善的建议
(三) 总结交流企业改革与管理经验,推广企业改革和管理的新成果,协助企业探索深化改革、完善管理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以便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四) 开展农机待业统计工作,对待业和企业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变化态势进行分析、研究和交流
(五) 对农业机械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科技动态、技术装备等方面进行预测预报,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