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历 代 土 地 制 度 及 变 革 朝代 名称 起止时间 推行者 历史背景 主要内容及特征 历史意义 备注 奴隶社会 井田制 兴于商、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 奴隶社会的土地制度,本质是土地国有-就是国王一个人的,国王再分封给诸侯、大夫
人、财、物完全属于贵族阶层
特征:土地国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既是主权观念,有时又表现为法权观念
秦 名田制 秦汉起,止于元、成时期 秦汉时期以军功爵制为基础的,在地广人稀的条件下制定的有关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的制度
以爵位划分占有田宅的标准,以户为单位名有田宅,田宅可以有条件地继承、转让和买卖
是按身份、等级占有田宅;都不是打破原来的土地占有情况而由官府重新分配;允许土地买卖,但附加了许多限制条件,不是自由买卖
西汉时期 王田制 公元 九年至公元 1 1 年 王莽 田、私属制,是王莽针对西汉以来最突出的土地和奴婢两大社会问题提出来的解决办法
从主观上,王莽看到了农民失去土地是由于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而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土地买卖
一是将全国土地改称王田,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私人不得买卖;一家有男丁八口,可受田一井,即九百亩;一家男丁不足八口,而土地超过九百亩者,须将多出部分分给宗族邻里;原来没有土地者,按上述制度受田
二是将奴婢改称私属,不得买卖
规定土地国有,不准私人买卖土地,便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被抛出土地的现象
理想主义 短命 三国时期 屯田制 渊源于西汉,至曹魏形成一 套完 整的制度 汉文帝 曹操 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国有土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
渊源于西汉,至曹魏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
利用士兵和农民垦种荒地,以取得军队供养和税粮
又有军屯,民屯和商屯之分
把劳动力安置在国有土地上从事生产,从而充分利用了既定的生产资源
解决了军粮供应问题
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屯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