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图表 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 以2000年12月1日为时点,联合组织实施了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经过近两年时间的研究论证和各项准备工作,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主要数据图表及初步分析发布如下。 一.中国妇女社会地位取得的进步 调查数据表明,1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在诸多方面取得了进步。 (一)经济方面 部分女性就业层次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妇女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向上流动机会。2000年城镇在业女性中,各类负责人占 6.1%,比 1990年增加了3.2个百分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 22.8%,比 1990年增加了5.4个百分点。城镇在业男性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 16.7%,比 1990年增加了1.5个百分点,与男性相比,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增长较为显著。企业家专项调查结果显示,近10年来,女企业家群体发展迅速。被调查的女企业高层管理者中,有95%是改革之后走上企业管理岗位的,其中1990年以后担任高层管理职务的占57%,男女比例接近;被调查的女企业主中,有58%是在1990年以后投资创业并获得成功的。 图1:2000年两性职业分布状况 女性职业结构趋于合理。在城镇在业女性中,商业服务业人员的比例为30.8%,比1990年增加了7.1个百分点,男性中这个比例为21.4%;从行业分布看,女性在批发零售、社会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工作的比例超过男性,在金融保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等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工作的比例接近于男性。 图2:部分行业的两性就业比例 农村青年妇女的非农就业比重提高。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40岁以下的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占13.3%,比40岁以上农村妇女高7.5个百分点。40岁以下农村妇女1990年以来从事过非农性生产经营活动的有25.8%,比40岁以上农村妇女高12.2个百分点。在曾外出务工的40岁以下农村妇女中,目前从事非农经营活动的达28%,比40岁以下农村妇女总体的非农经营活动参与率(14.2%)高出近一倍。 女性就业自主性增强。随着市场就业机制的逐渐确立,女性就业已从主要由政府安置转向政府安置、求职应聘、自我创业等多种途径。城镇女性在业者目前工作由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安排的比例为43.3%,比1990年降低了15.1个百分点;通过求职、应聘录取考取的比例为14.3%,比男性高近 3个百分点;由自己创业的比例比1990年提高了17.1个百分点,达 21.4%,与男性 21.7%的水平非常接近。 城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