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淋巴瘤病理规范化诊断专家共识 李小秋 汝昆 陈刚 林素暇 周小鸽 高子芬 刘卫平 姜文奇 朱雄增 作者单位:200032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病理科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肿瘤学系(李小秋、朱雄增);300041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病理中心(汝昆);350014 福建省肿瘤医院(陈刚);510060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病理科(林素暇);100050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病理科(周小鸽);100191 北京大学医学部病理学系(高子芬);610041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病理科(刘卫平);510060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肿瘤内科(姜文奇) 执笔人单位:200032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病理科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肿瘤学系[李小秋(E-mail:leexiaoqiu@hotmail
com)、朱雄增(E-mail:xiongzengzhu@126
com)];300041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病理中心(汝昆,E-mail:kunru@yahoo
com);350014 福建省肿瘤医院(陈刚,E-mail:naichengang@126
com) 恶性淋巴瘤(以下称“淋巴瘤”)是一组 B、T 或 NK 细胞起源、类型复杂的肿瘤总称,广义的淋巴组织肿瘤还包括组织细胞和树突细胞来源的肿瘤
近年来,淋巴瘤临床诊治与基础研究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推动着淋巴瘤病理分类不断向前演进,也对淋巴瘤的病理诊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适应淋巴瘤现代诊疗模式的需求,促进国内不同层次的病理科对淋巴瘤诊断水平的提高,本文作者于 2013 年 11 月 9 日和 2014 年 2月 22 日先后两次召开会议,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淋巴病理诊断相关流程与规范,现将与会专家达成的共识总结如下
一、淋巴瘤病理诊断总则 目前,淋巴瘤的类型区分和诊断标准主要是依据世界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