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零售业务服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中国银行业零售业务客户服务水平,帮助客户更好地了解和使用银行的零售业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和《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从事零售银行业务的各会员单位(以下称为"我们")及其所服务的零售业务客户(以下称为"您")
第三条 主要内容 本规范明确了您和我们之间就零售银行业务所产生的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我们向您提供零售银行业务服务需要达到的基本质量标准以及需要您配合支持的相关事项
第二章 您的身份资格、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您的身份资格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 周岁(含)以上,或者年龄在16 周岁(含)-18 周岁(不含)之间,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办理不同银行业务会受到不同限制,具体请遵循业务办理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您的权利 (一) 自主选 择 我们产品 /服务的权利
(二) 受到尊 重 和诚 信 、公正 对 待 的权利
(三) 知 悉 我们产品 /服务的功 能、收费 标准以及适用利率 或汇 率 等 相关信 息 的权利
(四) 您的个 人账 户信 息 和交 易 信 息 依法得 到保 护 的权利
(五) 存 款 安 全依法得 到保 障 的权利
(六) 依照合同或协议约定使用我们的产品时,获得相应服务的权利
(七) 对我们违反约定或服务质量承诺等行为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提出投诉、申诉的权利
(八) 与您签订的具体产品/服务合同、协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您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您的义务 (一) 办理业务或接受服务时,向我们提供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资料和信息,并在上述资料和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我们的义务
(二) 诚信、合法、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