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地质灾害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川丰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二、基本任务第四条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地质灾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六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七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
第八条落实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岗位职责第 1 页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九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是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___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地质灾害总体规划,审批防治地质灾害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副矿长对分管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___和落实
第十二条安监科科长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