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为切实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投资目标,达到预期效益,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结合新疆兵团农业综合开发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建设标准
凡国家立项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须按照本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检查验收
一、综合标准(一)高标准农田应达到田地肥沃、设施配套、道路畅通、林网适宜、生态优良、科技先进、全面节水、旱涝保收,实现农作物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解除制约项目区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
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项目区产出的粮食和其它农产品达到优质安全、高产稳产标准
项目区因地制宜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灌溉保证率达到 90%以上,总体经济效益增加 12%以上,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项目区须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农业科技贡献率明显提高,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显著提升,特别是单产达到较高水平(详见表 1),实现团场增效、农工增收,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农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风蚀风沙危害较轻类型区评价参数代表作物产量标准南疆北疆产出水平小麦>400>420玉米>800>800甜菜>5000>5000籽棉>480>450风蚀沙化严重类型区产出水平小麦>380>380玉米>700>700甜菜>4600>4600籽棉>420>400(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治理、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
项目按灌区或流域从源头上筹划,整体推进
采取水利、农业、林业和科技等综合配套措施,进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
项目区必须集中连片,连片规模应不小于 350 公顷,使其显现规模效益,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开发治理后,项目区与非项目区有明显区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