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指南》 王世定 赵治纲 编著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 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及有关内容的理解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 )已出租的建筑物
以下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 )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2 )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注释】 1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
其中,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2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 、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4 、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经营目的主要是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服务收入,该旅馆饭店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1 、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