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标准、范围和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通用设备单价 5 0 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 8 0 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价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除家具用具含课桌椅和图书馆、图书室图书外原则上不记入固定资产但要加强实物管理
其他单价不足规定标准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以下简称国家分类标准固定资产分为十个大类 1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按平方米计价单价不限都是固定资产 2 、通用设备执行 5 0 0 元标准 3 、专用设备执行 8 0 0 元标准 4 、交通运输设备执行 5 0 0 元标准 5 、电气设备执行 5 0 0 元标准 6 、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执行 5 0 0 元标准 7 、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执行 5 0 0 元标准 8 、文艺体育设备执行 5 0 0 元标准 9 、图书、文物及陈列品执行 5 0 0 元标准其中图书馆、单位图书室图书单价不限 1 0 、家具用具及其他执行 5 0 0 元标准其中家具用具单价不限 二、房屋入帐的原则 1 、建安工程投资和待摊投资包括设计费、监理费、预算编制费、报建费、水电增容费、电缆搬迁等费用必须全部计入该项房屋或建筑物的资产代码内不能将其作为一项独立资产建立代码
2 、房屋及功能室装修费用包括防盗网、防盗门、安全护栏、屋顶绿化、布线工程、随装修工程建造的不可移动的固定文件柜等家具、水电增设及改装等首次装修发生的上述费用计入被装修房屋的资产代 码增加该房屋的成本价值不增加房屋面积不能将上述费用作为一项独立的资产建立代码
从第二次装修开始装修费用不计入房屋价值但随装修工程建造的独立设备和可移动家具等应作为一项独立资产计入固定资产
房屋使用一段时间以后零星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