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主席的任职条件有哪些规定
工会要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广大工会干部的努力
建设一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工会干部队伍至关重要,尤其要选配好称职的工会主席
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工会主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
建立工会组织的程序是: 1 、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
在报告中应说明以下几项内容: (1 )本基层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成立时间、性质、职工人数、注册资本、流动资本、生产经营项目、党政领导人的配备等); (2 )群众对于组建工作的意愿;召开由本单位各种层次的职工群众参加的讲座组建工会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说明组建工会是广大职工群众的意愿
(3 )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组建工会的意见
组建工会应征求党政领导的意见,党政领导应依法给予支持
2 、成立建会筹备组: 上一级工会对《建立工会请示报告》批复后,应立即成立建会筹备组(3-5人),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在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前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
筹备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
3、发展会员: 发展会员时,要注意广泛宣传工会组织的性质、作用、任务以及会员的权利、义务,使新会员对工会组织有个初步认识
4、建立工会小组: 会员发展后,可根据基层单位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工会小组
5 、召开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在各项筹备工作准备就绪后,筹备组要积极准备召开基层委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首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6 、履行报批手续: 召开会员代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