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 * * * * * * * * *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2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管理 1
公司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正常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应当即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同事,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凡未请假、请假未准、假满未办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按 60元/天处罚
考勤卡由本人保管,每月末交部门考勤员,不得乱涂改考勤卡或弄虚作假
不准代打卡,违者每次罚款 20元
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每次罚款 10元,当月内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累计三次以旷工半日论
严禁工作期间窜岗,违者每次罚款 10元
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 0
5个工作日,不足 0
5个工作日按照 0
5个工作日计算
无故缺勤 1小时(含)以上,包括迟到(早退)超过 1小时的,皆视为旷工
连续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全月累积旷工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十日者,予以解聘
上岗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牌,工作场地脏、乱、差者,每次每项处罚5元
员工进入车间不戴安全帽(女工操作设备不戴工作帽),每次处罚 10元
考勤管理人员和有关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如有违反者,每次处 100元罚款
依法或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等必须严格履行正常审批程序并报综合管理部后视为正常出勤
第二条、请假程序及注意事项 1
一线员工请假一天内由车间主任审批,三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审批;二线员工请假一天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三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七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七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管理干部请假由上级领导按权限审批
3 事假超过三十天的视同自动离岗
三天以上请假必须于第一时间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请病假三天以上必须出具镇级或镇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十天以上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