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编制说明 一、隐患排查清单的编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编制总的原则是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统一样式(见隐患排查清单模板,包括封面、企业简介、基础管理部分、现场管理部分、隐患排查汇总表及隐患排查卡等部分),对照省级隐患排查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检查标准进行删减和增加,制定贴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的个性化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每项隐患排查标准需明确对应的排查事项、排查部位、治理要求、相关依据、排查频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 以标准为基础,总体格式不变,本单位已有的隐患排查点不变;三四五级要素可变、编码可变、序号可变,参照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完善, 能在办公室解决的叫做基础管理,必须到现场查验的隐患叫做现场管理;资质证照有多少写多少;各级要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制到哪一级就保留到哪一级。基础排查周期最多不超过6 个月;现场管理排查周期最多不超过1 5 天。 二、隐患排查清单的审核与上传 将编制好的隐患排查清单电子版或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所属监管部门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则继续完善编制,审核合格的在系统中上传清单。 相关监管部门审核完毕后,合格的即可登录系统进行上传。按照系统操作手册,在企业规章制度上传的项目中,选择“隐患排查指南”的归类条目即可上传。 三、系统内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的编制与备案 纸质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完成并通过所属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在系统上进行清单编制与备案操作。 如下图所示点选系统平台安全检查子菜单中的隐患清单编制选项。 图 1 进入隐患排查清单编制汇总页面(图 2 )后,企业可查看自己行业对应的检查标准,点击相应行业标准后的按钮,即可进入隐患排查清单编制页面(图 3 )。 图2 图3 企业可根据已编制完成的资质版清单进行相应的操作:点击检查标准后的 按钮,可添加相应的检查标准,标准内容自行填写,后面的三级、四级、五级分类可以自行添加,如下图所示, 图 4 也可点击检查标准后的按钮,对与自身企业无关的标准进行删除操作,如下图, 图 5 如果误删,也可点击按钮进行恢复。 部门和检查周期可按要求在对应位置双击进行填写。 如果一次性无法编制完成可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按钮,下次继续编制;如果编制完成,即可点击按钮,如果出现下图提示,请确认是否有漏填的项目,点击申请备案成功后,企业对应的监管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隐患清单进行备案,备案通过,以后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