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气验收规范 xuchengyu555 上传于2011-09-29|(45 人评价)|3357 人阅读|215 次下载|暂无简介|举报文档 1 总 则 1.0.1 为保证低压电器的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装后的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50Hz 额定电压1200V 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为1500V 及以下且在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
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
1.0.3 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4 低压电器的运输、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1.0.5 低压电器设备和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超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和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1.0.6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7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0.7.1 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1.0.7.2 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1.0.7.3 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1.0.7.4 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1.0.8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9 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9.1 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1.0.9.2 低压电器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器安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