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名词词典 保险: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或对人身伤亡和丧失工作能力给予物质保障的一种制度。 保险保障基金:保险机构为了有足够的能力应付可能发生的巨额赔款,从年终结余中所专门提存的后备基金。 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保险额损失率:一定时期保险赔款总额与总保险金额的比率。 保险防灾减损:保险企业为预防和减少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及其所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保险费:简称保费,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转移风险,取得保险人在约定责任范围内所承担的赔偿或给付责任而交付的费用。 保险费率:简称费率,是每一保险额单位应缴纳保险费的比率。保险费率是保险人用以计算保险费的标准。 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保险标的的勘查、鉴定、估损及赔款的理算等并出具证明的人。 保险公司的解散:已成立的保险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或法律直接规定的事由的发生,或公司丧失了经营能力,经批准并经登记注销后,公司组织消灭的法律行为。 保险供给:保险供给是指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国家和从事保险经营的企业所能提供的并已实现的保险种类和保险总量。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其主体和内容的变更。 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一致。 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是保险人和投保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解除的形式有两种:法定解除与协议解除。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单方解除权。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保险合同的客体并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益。 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 保险合同的无效:无效保险合同是指不发生法律效力、国家不予保护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始终无效。 保险合同的有效:保险合同的有效是指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