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基本原则之案例分析 保险利益原则 案例分析一: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是否拥有保险利益 【案情】李某与张某同为公司业务员, 1 9 9 9 年 8 月李某从公司辞职后,开始个体经营。开业之初,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李某向张某提出借款,并愿意按高于银行的利率计息,将自己的桑塔纳轿车作为抵押,以保证按时还款。张某觉得虽然李某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以汽车作为抵押,自己的债权较有保证,为以防万一,张某要为车辆购买保险,李某表示同意, 1 9 9 9 年 9 月,双方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为了方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栏中,都写了张某的名字。 2 0 0 0 年初,李某驾车外出,途中因驾驶不慎发生翻车,车辆遭到严重损坏,几乎报废,李某也身受重伤。得知事故后,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认为该车的事故属于保险责 任 ,保险公司应 当 赔偿 。保险公司认为尽 管 该车的损失 属于保险责 任 ,但是被保险车辆并非 张某所 有或 使 用 的车辆,张某对于车辆没有保险利益,根 据 《 保险法 》第 十 二 条 的规 定 ,保险合 同无 效 ,保险公司应 退 还李某所 交 的保费 ,不承 担 赔偿 责 任 。经过几次 交 涉 未 果 ,张某将保险公司告 上 了法 庭 。法 院 经过 审 理 认为,张某作为债权人,抵押车辆是否完 好 关 系 到抵押权能 否实 现 ,最 终 决 定 债权能 否得到清 偿 ,因此 ,发生保险事故后,张某对车辆拥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应 当 进 行赔偿 。 【分析】 本案争 议 的焦 点 在 于,抵押权人对投保财产是否拥有保险利益。根 据 《 保险法 》 第 十二 条 的规 定 ,保险利益指 投保人对保险标 的具 有的法 律 上 承 认的利益,具 体而 言 指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可能 遭受的损失 或 失 去 的利益。实 际 中,保险利益的形 态 是多 种 多 样 的。就本案而 言 ,张某为保证自己的抵押权获 得实 现 ,以自己为投保人要求 李某购买了车损险,出险之后,张某是否具 有保险利益,不能 一概 而 论 ,要视 具 体情况 而 定 。第 一,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或 李某的原因损毁 ,这 种 情况 下 ,张某的抵押权随 之消 灭 ,这 种 情况 下 ,他 对保险车辆是拥有保险利益的,有权向保险公司赔偿 ,本案便属于这 种 情况 。第 二 ,抵押车辆的灭 失系 第 三 人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