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办法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规范上海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中授予交易对象信用政策的具体流程和管理要求,防范信用风险,明确信用管理职责及分工,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对信用额度的管理,使信用销售规模维持在特定的水平上,制定本规定。2介绍与背景2.1信用交易是现代经济中较为常用的交易手段和方式。信用交易是一把双刃剑,企业在通过信用交易提高竞争力、扩大销售、获取紧缺资源的同时,也会面临大量应收债权不能及时收回,甚至不能全部收回的风险,大量的拖欠和坏账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风险损失,吞噬相当大比例的利润。3信用的相关概念3.1信用是指为了促进销售和利润增长,或者为保证资源供应和降低采购成本,以及为开发新客户和供应商等,给予客户或供应商一定的赊销或预付的政策。3.2信用额度是指按照规定程序事先确定给予交易对象赊销或预付款得控制上限。3.3信用占用额是实际使用的信用额度,即在某一时点实际对交易对象赊销或预付款的金额.4.4授信按交易对象性质分为供应商授信和客户授信。4.4.1供应商授信具体指在采购业务中,支付款项在前,取得货物或劳务在后的行为。4.4.2 客户授信具体指在销售业务中,提供货物或劳务在前,取得相应款项在后的行为。5 信用标准5.1 授信交易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近两年财务数据显示其未发生严重亏损,不涉及重大经济诉讼,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其它事项。5.2 授信交易对象近两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5%,信用额度占该报表反映的有形净资产的比例均不大于10%。分公司、分支机构、部门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以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财务报表为准。6 信用额度及占用额6.1 供应商信用额度指向供应商预付款的控制上限。供应商信用占用额指实际已支付给供应商的预付款,扣除实质已取得货权的货物或劳务金额。6.2 客户信用额度指允许客户赊销额的控制上限。客户信用占用额指实际对客户的各项应收信用债权额。7 信用期限及占用期7.1 供应商信用期限指提前向供应商预付款的提前期控制上限。供应商信用占用期具体指执行某采购合同时,从支付预付款日期开始至实际取得货物货权或相关劳务的日期为止的时间长度。7.2 客户信用期限指允许客户延期付款的延期控制上限。客户信用占用期具体指在执行某销售合同时,从转移货权或提供劳务日期开始至实际收回相应款项日期为止的时间长度。8 信用有效期8.1 单次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