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与CDS(信用违约互换)的区别与联系 (一)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诞生 2010年10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指引》”),标志着酝酿了近一年的中国特色信用衍生产品——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正式推出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指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及其它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简单的基础性信用衍生产品,即可交易、一对多、标准化、低杠杆率的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edit Risk Mitigation Agreement , CRMA)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edit Risk Mitigation Warrant,CRMW),被业内认为是中国对世界信用衍生品市场的一个创新
其中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与国际上流行的信用风险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 ,CDS)类似,在此不作介绍
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则体现了我国在信用风险衍生工具方面的独到创新
(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定义与特点 对于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给出的定义是: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是指由标的实体以外的机构创设的,为凭证持有人就标的债务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可交易流通的有价凭证
根据《指引》第十条规定,从实质上看,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是标准化的信用风险缓释合约,可以在不同投资者之 间买 卖 转 让 ; 从市场运行框架上看,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与债券类似,有创设登记、发行销售、交易结算、注销等一系列流程规范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管理
由于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实行市场化的登记制度,因而可以对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规模进行事前控制,对市场交易情况进行即时监测,在风险防范上十分便利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新结合了我国的监管理念和特殊国情,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创新工具
(三)信用风险互换(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