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取消三农问题再进言一是大量的农民工返乡种地,一时间广东、福建出现了招工难
这既不利于城市经济发展,也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二是过去的抛荒地,由村委会转包给其他农户承包,现在外出打工的人回来要自己的土地,而占用地的人以合同没有到期为由不同意给地;三是年第二轮承包时,由于当时种地收益微小,所以很多地方没有按照中央规定调整土地
多年没有调地的地方出现了土地占用严重不平衡的现象
占地少的农民要求重新分配土地或分享土地收益,理由是土地集体所有,我是集体成员;占地多的农民认为,农民负担政策中央有规定,调整土地必须遵守年不变的政策,双方矛盾日益尖锐化
在贫困地区,占地越多的人,越有能力进城,越是占地少的人越没有能力进城,这样就出现了地主与佃户的关系
佃户是村集体成员,却没有集体土地;而进城人不是集体成员(有的成了国家干部),不尽村民义务,却拥有集体土地,还成为村里的“地主”
《土地承包法》无法解释和处置农村发生的社会实践;四是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民种地不交钱了
那么,村民自治的财政基础在哪里
村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其权益如何体现
土地是村民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村民作为集体成员,在处置共同产权方面如何体现权利
土地实际上还承担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在国家没有提供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情况下,集体的土地有无必要承担社会保障功能,该如何实现
农村内部的公益事业和农业基础设施怎么办
这些问题都不能回避
取消农业税不如“税转租”政府不要种地的农民交钱了,村委会和村民可不可以说不呢
农民种地再不要交任何负担,这似乎成为学者专家的共识了
笔者最近到贵州、江西、江苏、安徽、湖北、河北等地,接触了很多乡村干部和农民,他们对取消农业税是赞同的,对种地不交钱一说是非常不赞同的
笔者认为基层的不同声音是很有道理的,农民种地一定要交费
第一,土地承包一定年或第1页共4页年不变的政策,导致农民占用土地极不平衡,不收费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