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工业发展的历史考察一、中央将东北确立为建设的重点地区东北作为当时中国唯一具有比较完整的现代化大工业的地区,在新中国成立后肩负着重要历史使命
1949 年 12 月中财委会议指出,东北已有的工业基础,建设两年后即能够支援关内
毛泽东更是要求把东北建设成一个全国的工业基地,要出机器、出人才
所以,中央在资金人才和工业项目安排上大幅度向东北倾斜
首先,中央投资大幅向东北倾斜
1950 年中财委提出:“重工业部门应最速发展,以提升国家的经济力量和国防水平,使旧日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经济得在民主的原则下迅速改造
同时,更应特别注意重工业部门的恢复和发展
如钢铁和有色金属冶炼业、煤矿、石油、电动力、机器制造和化学工业特别是为农业发展所必需的农业机械和肥料”
中央将重工业作为优先投资方向,而东北原有的重工业基础,使其成为中央投资的重点地区
1950 年国家在东北地区投入 3.30 亿人民币的资金,占当年东北全年预算的 40%,占东北全部国民经济投资的 77%
虽然朝鲜战争的爆发使国家工业建设受到一定影响,但并没有改变中央对东北投资建设的决心
尤其是朝鲜战争中中美军事装备的巨大差别突显的是中美两国工业实力的巨大差别,使国家增大了对东北重工业和军事工业的投资建设力度
仅 1952 年国家在东北地区的投资总额就达 10.80 亿元人民币
从 1950 年到 1952 年的三年中,国家对东北的投资累计占全国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一半以上
“一五”计划时期,中央提出合理利用东北、上海等地已有的工业基础,发挥其作用,以加速工业建设并且完成以鞍钢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建设,重工业仍然是国家投资建设的重点领域
1953 年 9 月 3 日,李富春明确提出,发展五金、燃料、电力、机械、基本化学、国防等工业,才能保证国防的巩固和国家的安全;才能建立强大的经济力量,保证我国在经济上的完全独立
“一五”时期,国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