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解 散 之 诉 : 公 司 僵 局 的 诉 讼 救 济 方 法 分 析 公 司 僵 局 是 公 司 运 作 中 屡 见 不 鲜 的 问 题 , 解 决 起 来 非 常 棘 手 。 在 公 司 法 修 改 之 前 , 除 了 私 力 救 济之 外 , 公 司 僵 局 几 乎 没 有 法 律 救 济 方 法 , 导 致 许 多 公 司 求 生 不 得 , 寻 死 无 路 , 只 能 任 其 在 僵 局 中变 成 植 物 人 , 公 司 活 力 和 灵 魂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缓 慢 却 不 可 逆 转 地 烟 消 云 散 。 新 公 司 法 的 亮 点 之 一正 是 在 出 现 公 司 僵 局 时 , 提 供 了 一 条 让 其 求 死 的 路 径 , 让 它 在 活 不 下 去 的 时 候 , 能 够 有 尊 严 地 死去 , 这 就 是 公 司 解 散 之 诉 , 即 通 过 诉 讼 方 式 由 法 院 根 据 股 东 要 求 强 制 解 散 公 司 。 按 照 公 司 第 一 百 八十三条 的 规定, 在 公 司 经营管理发生 严 重困难, 继续存续会使股 东 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 过 其 他途径 不 能 解 决 的 , 持有 公 司 全部股 东 表决 权百 分 之 十以上的 股 东 , 可 以请求 人 民法 院 解 散 公 司 。这 一 规定使处于煎熬中 的 股 东 为解 决 公 司 僵 局 找到了 一 条 法 律 救 济 的 方 法 。 但是 , 公 司 解 散 之 诉 是 一 剂猛药, 并不 一 定适应公 司 僵 局 的 所有 症候 。 由 于公 司 法 的 规定较为原则, 对适用公 司 法 的 司 法 解 释又未出 台, 导 致 司 法 实践中 对强 制 解 散 公 司 普遍持慎重态度。因此, 要 通 过 诉 讼 解 决 公 司 僵 局 , 必须对公 司 解 散 之 诉 的 法 律 规定有 准确认识和 正 确理解 , 必须准确把握公 司 解 散 之 诉 的 有 关程序规定、举证要 求 , 才能 确保通 过 诉 讼 解 决 公 司 僵 局 的 目的 。 一 、公 司 僵 局 的 判断标准 当股 东 要 求 通 过 诉 讼 解 决 公 司 僵 局 时 , 首先要 解 决 的 是 对公 司 已陷入僵 局 的 事实的 证明, 而要 证明公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