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路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 D81-2017 1 总则 1.0.1 为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设施的功能,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的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 1.0.3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含突起路标)、护栏和栏杆、视线诱导设施、隔离栅、防落网、防眩设施、避险车道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含防风栅、防雪栅、积雪标杆、限高架、减速丘和凸面镜)等。 1.0.4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结合路网与公路技术条件、地形条件、交通条件、环境条件进行总体设计,交通安全设施之间、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土建工程和其他设施之间应互相协调、配合使用。 1.0.5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系统设计、重点突出的原则。应在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优先设置主动引导设施,根据需要设置被动防护设施。 1.0.6 新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宜考虑公路运营养护因素的影响。改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在对既有公路开展调查与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改扩建后的公路、交通、环境条件进行,对既有设施应合理利用并加以完善。 1.0.7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交通量应采用公路项目的设计交通量,所采用的设计车辆外廓尺寸、代表车型等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和《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B05-01)的相应规定。 1.0.8 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应积极推广使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1.0.9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净区 clearzone 公路车行道以外,无障碍物、车辆驶出车行道后可以停车或驶回公路的带状区域。 2.0.2 护栏标准段 standardsectionsofhighwaybarriers 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在一定长度范围内连续设置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3 护栏过渡段 transitionsectionsofhighwaybarriers 设置于两种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防护等级的公路护栏之间、连接平顺、结构刚度平稳过渡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4 路侧护栏 roadsidebarrier 设置于公路路侧建筑限界以外的护栏。 2.0.5 中央分隔带护栏medianbarrier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 2.0.6 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moveablehighwaybarrierofmedianopening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具有开启功能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7 刚性护栏rigidbarrier 车辆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