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屋面顶防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篇——前言、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字节 屋面防水规范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关于印关的通知》(建标[2001]87 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程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国家标准,编号为GB0207-2002,自 200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11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0207-94 于 2002 年 10 月 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 00 二年四月一日二、 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关的通知》(建标[2001]87 号)的要求,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 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屋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了反复论证,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水屋面工程、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