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养老保险制度 提要:印度是世界上的一个人口大国,2005 年人口总数是11
04亿人,仅次于中国的13
印度也是个劳动力资源大国,2000年从业人数接近4 亿人,中国当年的从业人数是6
和中国一样,印度也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2003 年印度人均国民收入为530美元,中国是1100 美元,都远远低于当年世界人均国民收入(GNI)5510 美元的水平,排在全球100 位之后,但近年来社会经济都处在快速发展时期
印度和中国都在推行计划生育,也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沉重压力
印度和中国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共同的特点,因此,研究印度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历史、存在问题和改革对策,对于完善中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印度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演变情况 (一)基本构成 印度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其他社会福利救济措施等
其中最早的立法为1923 年的工伤保险,而后是1948 年立法的医疗保险,而与养老保险有关的保险制度立法相对较晚,其中,储蓄保险基金法首 次立法于1952 年,家庭 年金基金,首 次立法于1971 年,退 职 基金,首次立法于1972 年,这 些 基金制度逐 步 发展,构成现 在印度的养老保障体 系
经过多次的修订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由三大部分,既雇员公积金计划、雇员储蓄保险计划和雇员养老金计划构成
1、雇员公积金计划(EPF)
以 1952 年颁布的储蓄基金法为基础,属于强制性的缴费确定型计划,设立个人帐户,以雇员工资为缴费基数,总缴费率为 15
67%,其中,个人缴纳 12%,雇主缴纳 3
67%(见表 1)
参保人在退休、辞职、裁员或死亡时可以一次性领取;在购房、结婚、失业、接受高等教育和医疗时可以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可以高达 60-70%
2、雇员养老金计划(E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