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保证公司施工原材料使用正确,可追溯,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装、检维修及保运项目所用材料及施工过程的标识管理
三、 职责分工 1、物资供应部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生产管理部(项目部)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的标识管理; 3、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基层公司和分包单位) 1)保管员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施工人员负责进场材料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记录施工过程及自检记录; 3)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标识的监督检查; 4)质检员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四、 工作要求 1、库存材料标识 1)材料员在领料时,要根据材料计划核对实物、质量证明文件,保证实物与计划相符、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原始标识准确、完整、清晰
管材、板材、管件、法兰、阀门、螺栓、垫片、电缆等材料以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成套开关柜等设备必须具备原始标识
物资入库验收时,质检员和保管员核对确认材料和设备的原始标识、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状态,合格后入库保管
保管员要及时登记《甲供材料入库、发放台账》,内容要齐全,材料来源明确
不同厂家以及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物资要分别记录
2)物资在贮存时,保管员对保管物资进行挂牌标识,分区存放,便于查找领用,防止误用
材料防腐后覆盖原始标识的,以及材料外包装上有标识而实物本身没有的,保管员要及时进行标识移植,标识移植内容包括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标识移植使用白色、黑色油漆笔或记号笔
特殊材质材料,保管员按照公司《色标管理规定》,刷涂色标
3)物资在贮存、发放和回收过程中,保管员必须保证其标识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以备追溯 核查
4)返 库材料、剩 余 材料必须有标识,以防止下 次使用时发生材料混 用
质检员检查产品 标识和标识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