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县 医 院 “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院服务宗旨,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让危急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特制订危急值报告制度
危急值的定义:“危急值”通常指某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已处于危险边缘
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危急信息,迅速给予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验数值、检查结果称为“危急值”
医 技科室“危急值”报告流程 检查(验)科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时,要严格按照危急值报告流程执行
1、“危急值”的审核、确认、通知: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同时在报告单上盖“危急值”红色印章进行标识
2、相关科室/诊室接通知后的应急措施:临床科室人员或门急诊医生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在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 2 好记录,临床科室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门急诊医师安排患者进入“绿色通道”(优先处理或直接收住院)
3、科室/诊室的进一步处置: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针对“危急值”经行医疗处置
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 30 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
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
4、及时完成记录: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 6 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